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安技环保部 2017-02-15

近日,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大连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从即日起至11月末,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检查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整顿、查处、关停一批严重违法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多发态势,维护环境安全。

危险废物不但污染空气、水源和土壤,而且可通过各种渠道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类健康,危险废物的危害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可以延续很长时间,一旦危害性爆发,将造成长久的,难以恢复的隐患和后果。本次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行业为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医药行业、表面处理行业、机加工行业和机动车维修等行业。专项方案确定了工作内容要求及检查要点,制定了工作措施,明确了环保和公安等多部门的职责,对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网站监管、源头控制提出要求,尤其是按照国家、省级文件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提出了“要在自由裁量范围内高限处罚”的新要求,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环境违法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公安部门要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深挖彻查,依法追究危险废物产生、倒卖、运输、倾倒、非法利用处置等各链条的实际操作者、牟利者的刑事责任。

市民可拨打“12369”、“110”等热线,对各类涉危险废物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