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人资通字[2014]7号
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公司生产情况,现将春节放假时间做如下调整:
2014年春节自1月30日(除夕)至2月7日(初八)放假9天。
其中,1月31日(正月初一)、2月1日(正月初二)、2日(正月初三)为法定假日; 2月1日(周六)、2日(周日)调至3日、4日休息。8日(周六)、9日(周日)不休息,分别调至1月30日、2月5日休息;6日、7日为带薪休假; 1月25、26日照常休息;8日(周六)起上班工作。
请各单位安排好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生产、值班及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祝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人力资源部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