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机车研究所通过大连市科技局现场调研与审核,被认定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受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利用高新技术生产高新技术产品、提供高新技术劳务的企业。国务院曾发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等11个领域之内的企业;必须的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企业;企业用于研发的投入必须占到企业销售收入的3%~5%;企业的科技人员必须占到企业的20%~30%;真正进行技术开发和技术研究的人员必须占到10%以上。
通过此次复审,是对大连所公司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企业的继续认可,为大连所公司开展外部合作,提供了更大的升值空间。大连所公司将继续推进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把科技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