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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电机厂“立法”激励职工职务发明

发布时间: 2008-01-24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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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一次性分别奖励给发明人或设计人20000 元、5000 元、3000 元。这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激发职工不断创新的“发动机”――职务发明专利激励机制,近日,在拥有国家授权专利131项的中国北车集团永济电机厂“立法”。据了解,这也是该企业在两年的时间再次大幅提高职工职务发明专利奖励,目的就是让职工立足岗位,不断创新,为永济电机早日成为国际化企业 “出谋划策”。

永济电机厂是我国一家大型电传动研制企业,由于地处环境的不利影响,重视职工技术创新,一直受到企业的重视,每年企业都要通过青工技术比武、“三改进”活动、职工周末讲坛培养职工创新意识和能力。自1994年以来,职工职务专利申请,基本覆盖了企业重要技术创新领域。使永济电机经过自主创新,成为我国油田、风电、铁路等电传动领域领军人。目前,永济电机厂是山西省拥有专利最多的企业。

专利申报在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永济电机更加重视职工创新能力的开发与挖掘工作。这次“立法”的职工职务发明专利在奖励标准上整整提高了1倍,记入发明人个人工作业绩档案,对职务发明专利项目及发明人(设计人)公司将刻碑纪念、录入厂志,载入公司发展史册。对评定高层技术职务序列首席专家、首席设计师(工艺师)时,专利授权情况列入必要考核条件;评定主任设计师(工艺师)、主管设计师(工艺师)时,专利授权情况列入重要考核条件。评定技术职称时,专利授权情况列入考核条件。同时为企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职务发明专利,将视情况另行给予奖励。(申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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