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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客股份公司被评为吉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发布时间: 2007-05-17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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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客股份公司被吉林省工商局评为2005—2006年度吉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等级为AAA。

为了塑造企业形象,提升企业信用等级,长客股份公司于2006年底参加了由吉林省工商局主办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经主办方审查决定: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合同履行情况和公众信用方面均符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当选为2005-2006年度吉林省“守合同重信用” AAA级单位。

当选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将在吉林省企业信用网等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同时将获得吉林省工商局颁发的相关牌匾和荣誉证书,并可以在企业介绍和促销宣传中使用,达到提高公司公信度的目的。(马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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