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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厂大宗物资“阳光采购”为生产经营助力

发布时间: 2007-06-12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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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厂在采购1220吨、5种合结钢时,实行了集中招标,其中包括采购量最小的38CrSi(80吨)和采购量最大的40CrMnMo(360吨),6家供应商参加了招标,通过反复竞标及洽谈,最终达成供应商让步,在原有报价的基础上再下降了一定的幅度,并赢得优惠的付款方式,为工厂争取了最大的效益。

天津厂年初以来,实施大宗物资统一招标采购,变零散采购为集中采购,制定落实了《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掌控大宗物资的供货、使用、落实和资金合理的分配。首先依据工厂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组织招标和竞价采购,签订采购供货合同,物资直接发货到仓库或现场;对年采购额大于50万元以上的物资,工厂招标评审小组进行评标,实现阳光采购,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吸引社会物流资源和广大供应商,并做好物资质量、售后服务、优惠付款方式等综合性要素的评价。

在实施招标中,针对不同物资的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购进性价比高、服务好的大宗料物资。例如在抢干4.18提速弹簧时,迅速而成功的签订了一笔价格较低而付款方式优惠的4000吨弹簧钢的合同,缓解了弹簧生产用料紧张的局面;在钼铁的招标采购中,由于市场价格行情变化较大,因此实施了多频次、小批量的招标采购方法,使招标合同价均低于市场平均价。(李军 康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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