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重要管理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办法

来源: 2016-06-16

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重要管理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办法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活人力资源,提升员工管理能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防范廉政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重要管理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承担较高经营风险责任,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

重要管理岗位人员,是指公司内从事人权、财权、物权工作的一般管理人员,包括:物资配件设备计划采购、人事调配、资金调度、现金出纳,以及其他属于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

重要管理岗位最终范围及具体轮岗交流方式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二、轮岗交流原则

轮岗交流工作应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原则。具体包括:

(一)轮岗交流的对象,原则上为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员工,如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6年;对轮岗交流涉及人员较多的部门,一次全部轮岗交流可能会影响本部门正常工作开展的,可分期进行,但最长延期1年;

(二)进行轮岗交流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原则上员工在轮岗交流后3年之内不得返回原岗位工作。

三、重要管理岗位的交流方式

交流方式包括:

(一)在本部门不同岗位之间进行调整;

(二)在全公司范围内不同部门之间进行调整。

四、轮岗交流流程

(一)制定轮岗交流计划

各单位每年年初制定本单位内人员的轮岗交流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轮岗交流计划包括交流人员名单、交流岗位、交流方式、交流时间等内容(见附件1)。各单位根据自己申报的轮岗交流计划,在内部交流的,要有目的的对拟交流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培养,使其能够在轮岗交流之后迅速进入角色,开展工作,培养期一般为3-6个月。对临近退休的从事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岗位交接工作。

(二)岗位确认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申报的轮岗交流计划,确定最终轮岗交流方案。

(三)进行轮岗交流

各单位正式提出轮岗交流申请(见附件2),由人力资源部部长、主管副总经理、人事副总经理审核确认后,下达轮岗交流人事命令。

(四)工作交接

轮岗交流的人员应积极配合,办理各项交接手续,并在各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移交。

(五)时间要求

在重要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后,一般在次年2季度完成轮岗交流,最迟必须在12月底完成。

五、职责要求

各单位党政领导负责本单位的重要管理岗位轮岗交流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以及对重要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岗位培训和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部负责确定全公司范围内的年度重要管理岗位轮岗交流计划,督促各单位实施重要管理岗位轮岗交流工作,并下达重要管理岗位轮岗交流人事命令。

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各单位轮岗交流工作的开展情况。

六、管理与责任

(一)公司相关单位应加强对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监督,提出相应的奖惩建议。

(二)各单位的党政领导对相关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负有领导责任,公司将纳入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要管理岗位人员进行必要的轮岗交流,如因长期不进行轮岗交流发生违纪问题,单位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重要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要充分认识轮岗交流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廉洁从业,绝不利用权利及职务之便,从事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事,违者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