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精益工区服务平台一期软件采购(含软件开发)已批准立项采购,采购人为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采购项目标准精益工区服务平台一期软件采购(含软件开发)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一般性谈判。
2.1项目地点:北京市。
2.2项目概况及规模:
标准精益工区服务平台是采购人数字化转型能力构建重点项目。平台软件紧扣标准精益工区建设要求,功能面向采购人各层级管理人员、覆盖工程管理全要素。平台建成后可有效提升项目管理效率与穿透式监管能力。
2.3谈判范围
2.3.1本项目谈判范围为标准精益工区服务平台一期软件采购(含软件开发),主要是为建设并部署一套符合标准精益工区管理体系要求,覆盖项目管理全要素、聚焦实际业务需求、系统架构完善、数据交互高效、Web/移动多端登录可靠易用的标准精益工区服务平台,形成公司、子公司、项目、工区多层级协同及穿透式工程管理能力,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标准精益工区服务平台一期异常管理模块、进度管理模块、安全管理模块、驾驶舱模块和系统管理模块共计5个功能模块的开发、部署、应用及优化工作,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发生的前期及过程中其他工作,具体内容以谈判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要求及项目管理要求和采购人的要求等为准。
2.3.2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2.3.3采购人有权调整本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工作范围及内容的调整。
2.4服务期限:
2.4.1本项目服务期限:
暂定开始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暂定结束日期:暂定2026年11月30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期限:自供应商进场至所有工作内容完成,并完成所有技术成果及采购人要求文档的交付,通过采购人及相关方验收为止,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4.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外部影响导致的延期进场等全部因素,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4.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限调整风险,无论服务期限如何调整,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调整后的服务期限要求,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增加本项目合同费用。
2.4.4若因采购人经过合理论证后对服务期进行调整,采购人向供应商告知后,供应商应予以执行,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服务期限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索赔相关费用。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有关标准,满足谈判文件要求,通过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的考核。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2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数智化服务相关业绩(合同类型不限,须在合同内容中体现业绩内容)。
供应商须提供①技术服务合同(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业绩内容,必须提供清单)或②业主开具的软件验收报告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1.3供应商2023年、2024年、2025年的财务状况不连续亏损,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2023年、2024年、2025年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3.1.4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主体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终以评审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涉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2)自2023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自2023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5)自2023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采购项目所在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供应商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及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8)供应商未被中车集团或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9)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9)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3年及以上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经历,拥有充足的项目实操及统筹管理经验,供应商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验的①技术服务合同(合同中须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或②业主开具的软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中须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或③公司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资料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谈判时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2.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①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②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3年及以上同类软件开发项目技术管理经历,供应商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验的①技术服务合同(合同中须体现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或②业主开具的软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中须体现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或③公司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资料作为证明材料。
3.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4本次谈判不接受纳税缴费信用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缴费信用等级证明。
3.5经查实,若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1文件获取期限:自一般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之日即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17:00时止。
4.2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上发布的一般性谈判公告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发布的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
4.3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可于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谈判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99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谈判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4若供应商同时参与多标段的,须按参加标段数量分别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990元人民币/包件。
4.5如在注册和支付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在线客服。
4.6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取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顺一条8号北京南站希尔顿欢朋酒店J栋1层欢朋会议室。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8月24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5.4响应文件谈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顺一条8号北京南站希尔顿欢朋酒店J栋1层欢朋会议室。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1本次一般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供应商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采购人: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五层501、503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10-5189 7151
采购代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王昕晨/肖智勇/姜伍真/庞昊/于广洋/黄明娟/高晗
电 话:010-8392 3607/3628/3612(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邮件联系)
邮 箱:wangxinchen1@sinochem.com/xiaozhiyong1@sinochem.com/jiangwuzhen@sinochem.com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