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土建03工区东氿广场站至大学城站盾构区间端头加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土建03工区东氿广场站至大学城站盾构区间端头加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
2.2项目概况及规模:
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总投资约340亿元,线路起自宁杭高铁宜兴站,经宜兴城区、经开区、周铁,穿太湖,经马山至太湖新城,全长约61.293km,全线地下段48.082km,U形槽过渡段0.882km,高架段12.329km。全线共设站9座,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2座,全线平均站间距约7.6km,于宜兴大学城附近设车辆基地1座满足运营要求。竺山湖西至梅梁湖东区间盾构隧道外径13.6m,总长度合计约21.5km,其中穿湖段16.7km。
东氿广场站~大学城站区间出东氿广场站后向沿东氿大道东侧绿地敷设,然后以半径500m曲线转入太湖大道,下穿过街通道、芜中运河,到达大学城站。区间左线起终点里程为ZDK8+710.495~ZDK12-+043.298,左线长3332.802m,右线起终点里程为YDK8+752.422~YDK12+062.106,右线长3309.683m。隧道顶埋深约为10.2~25.6m。本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采用2台盾构机从东氿广场站始发,掘进到大学城站接收。
2.3招标范围:
2.3.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土建03工区东氿广场站至大学城站盾构区间端头加固工程,包含三轴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冷冻法加固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需满足后续盾构吊装强度要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退场、机械折旧、燃料费、机械保养与维修清理场地、机械场内移动费用、场地整平、修施工区域内的临时便道、测量、泥浆池开挖、清除地面障碍物、放样定位、放线、桩机就位、试桩、预搅下钻、水泥浆制作、喷浆搅拌、提升成桩、复搅、材料运输、成桩成孔、置换土打堆、钻机移位等、浮浆凿除、桩头处理、配合成桩检验、泥浆清除、固化外弃、工完场清等合格工艺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招标人的要求等为准。
2.3.2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2.3.3招标人(即承包人,下同)有权调整本项目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投标人(即分包人,下同)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的调整。
2.4工期
2.4.1本工程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19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9月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45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开工日期为暂定,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2若招标人对工程整体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无条件接受,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工期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2.4.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转换、甲供材料供应及外部影响导致的时间间隔、停工和机械转场等全部因素,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4.4若因发包人或招标人经过合理论证后对工程整体工期进行调整,招标人向投标人告知后,投标人应予以执行,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工期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索赔相关费用。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地方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规范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应具有已完成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加固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满足:
单个合同中地基加固工程施工业绩金额不低于703万元(合同类型不限,须在合同或清单工作内容中体现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加固工程施工内容,且施工内容中须包含冷冻法加固);
投标人须提供①施工合同(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工作业绩工程内容或金额的,必须提供清单)或②竣工验收报告或③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2023年、2024年、2025年的财务状况不连续亏损,投标人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有效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5年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则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状况应不连续亏损,且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有效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3.1.5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主体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最终以评标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2)自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自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5)自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及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8)投标人未被中国中车或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投标人黑名单;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9)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加固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满足:
单个合同中地基加固工程业绩金额不低于703万元(合同类型不限,须在合同或清单工作内容中体现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加固工程施工内容,且施工方法须包含冷冻法加固);
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①合同(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工作业绩工程内容或金额的,必须提供清单)或②竣工验收报告或③公司任命文件及业主开具的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2.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
(1)拟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应符合《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DB32/T 4281-2022)的规定;投标人须根据工期要求、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复杂程度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数量,其他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配备人员。招标人根据现场需要要求投标人完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由投标人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3.5经查实,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26年5月19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99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标段投标的,须按参加标段数量分别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990元人民币/包件。
4.2如在注册和获取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在线客服。
4.3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顺一条8号北京南站希尔顿欢朋酒店J栋1层欢朋会议室。
5.3开标时间:2026年6月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顺一条8号北京南站希尔顿欢朋酒店J栋1层欢朋会议室。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招标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文景路57-1号
联系人:曹彦钰
电 话:010-5189 7151
招标代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王昕晨/肖智勇/邓苏菲/庞昊/于广洋/黄明娟/高晗
电 话:010-8392 3452/3628/3372(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邮件联系)
邮 箱:wangxinchen1@sinochem.com/xiaozhiyong1@sinochem.com/dengsufei@sinochem.com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