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贯通咨询及联调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已批准立项招标,招标人为中车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贯通咨询及联调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廊坊市、北京市
2.2项目概况及规模: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下称京雄快线)线路全长约86.26km,高架段约65.37km,地下段约19.80km。本项目新建车站8座,分别为雄安航站楼站、金融岛站、第五组团站、雄州站、雄安站、昝岗站、霸州开发区站、永清临空站,其中,雄安航站楼站、金融岛站、第五组团站为地下车站,雄州站、雄安站(已随高铁雄安站建设预留土建工程)、霸州开发区站、永清临空站为高架车站,昝岗站为地面车站线路于永定河北岸区间预留远期接入机场南航站楼条件。
全线设置车辆基地一处,位于咎岗片区北部,占地约49.19公顷,其中车辆段功能用地约41公顷。车辆基地出入线由雄安站北侧接轨,出入线末端设置道岔并延伸至落地开发区,设昝岗站,为地面站。线路全长3.74km,其中DK0+000~K3+741.045段为出入线,载客运营并纳入正线管理。
线路起于雄安新区启动区城市航站楼,经廊坊市接入大兴国际机场,在大兴国际机场与北京大兴机场线衔接并贯通运营。
2.3招标范围:
2.3.1招标范围为:协助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贯通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工作。该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跨线系统的联动功能及性能的综合调试验证工作,双线设备系统间的联动功能及性能的综合调试验证工作,双线工程验收问题整改,贯通运营初期安全评价、安全评估配合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3.1.1对贯通运营核心系统(跨线信号互联)的关键功能及性能测试验证提出咨询意见。
2.3.1.2参与审查各设备系统调试大纲,核实设备系统设计功能实现状况。
2.3.1.3根据各设备系统调试情况,对各设备系统调试后是否具备进入系统联调的条件提出审查意见。
2.3.1.4参与贯通调试专项会议。
2.3.1.5配合两条线路的工程验收、贯通运营安全评估及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价相关工作。
2.3.1.6编制贯通调试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编制双线综合联调总体计划;
(2)参与编制跨线系统联动调试方案;
(3)参与制定贯通运营场景测试用例;
(4)参与编制综合调试方案;
(5)参与编制满足双线验收要求的技术咨询报告;
(6)编制贯通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方案;
(7)定期召开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督促落实。
2.3.1.7对两条线路系统接口缺陷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2.3.1.8参与联调联试过程中发现设备、施工、接口、功能缺陷给出咨询意见。
2.3.1.9其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试运营前,参与各设备系统状况和联调工作评估,提供试运营开通标准的建议;
(2)提供足够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
(3)协助编制运营接管基本条件,对移交接管方案(含移交的计划、组织、时间、交接原则、流程、接管范围及方式等等)提出审核及技术指导建议,并参与接管过程的安全检查工作,提出检查问题;
(4)项目验收后6个月内提交所有技术成果的完整归档材料。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要求及项目管理要求等为准。
2.3.2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2.3.3招标人有权调整本项目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的调整。
2.4服务期限:
2.4.1本项目服务期限:
暂定开始日期:2025年12月19日,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暂定结束日期:2026年04月30日,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服务期限:暂定132日历日,自投标人进场至所有工作内容完成并编制相关报告,通过招标人及相关方验收为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2若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对整体服务期限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服务期限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2.4.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京雄快线分段调试、分段开通、工期调整的风险,无论服务期限如何调整,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调整后的服务期限要求,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增加本项目合同费用。
2.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外部影响导致的延期进场等全部因素,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4.5若因项目业主或招标人经过合理论证后对服务期进行调整,招标人向投标人告知后,投标人应予以执行,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服务期限,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索赔相关费用。
2.5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地方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规范要求和第七章技术要求及项目管理要求的规定。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已完成的综合联调类或运营筹备类技术咨询服务业绩,且该业绩满足:
(1)合同中综合联调类或运营筹备类技术咨询服务业绩金额不低于180万元。
(2)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者业主开具的已完成证明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状况不连续亏损,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3.1.4信誉要求
(1)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主体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最终以评标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2)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5)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及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8)投标人未被中国中车或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投标人黑名单;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9)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综合联调类或运营筹备类技术咨询服务相关工作经验,且该业绩满足:
1)合同中综合联调类或运营筹备类技术咨询服务业绩金额不低于180万元。
2)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①合同或②公司任命文件及业主开具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2.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至少具备5年及以上铁路、地铁工作相关工作经验,投标人须提供毕业证书及能够证明工作经验的合同或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作为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由投标人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或电子税务局截图。
3.5经查实,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标段投标的,须按参加标段数量分别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人民币/包件。
4.2 如在注册和获取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在线客服。
4.3 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弘业东路402-5号亚朵酒店2楼会议室。
5.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弘业东路402-5号亚朵酒店2楼会议室。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招标人:中车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工
电 话:18813099093
招标代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王昕晨/李茂/庞昊/于广洋/黄明娟/高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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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