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桩基础工程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采购项目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桩基础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一般性谈判。
2.1项目地点:无锡市锡山区胶阳路与联福路交叉路口,安泰二路南侧预留用地。
2.2项目概况及规模: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位于无锡市锡山区胶阳路与联福路交叉路口、现状安镇污水处理厂北侧预留地内,占地53.33亩。本项目主要以新建5万m3/d处理单元(部分土建按12万m3/d考虑)为主,施工内容为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土建、电气、工艺、暖通、自控、市政、绿化以及老厂区池体修复、管线迁改等工程。
2.3谈判范围
2.3.1本项目谈判范围为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桩基础工程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平整场地、原地面至4.5m标高一般土方开挖,土方内部转运;施工测量、试验检测等工作。
具体内容以一般性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采购人的要求等为准。
2.3.2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数量仅供谈判采用,不作为施工过程计量的依据,计量以实际施工数量为准(且不超过设计数量)。
2.3.3为完成该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前期及过程中其他工作。
2.3.4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2.3.5采购人(即承包人,下同)有权调整本标段分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分包人应无条件接受承包人对分包范围及工程内容的调整,具体内容以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以及承包人的要求等为准。
2.4本工程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31天 ,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若实施机构或发包人对工程整体工期进行调整,分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工期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2.5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地方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规范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确保“太湖杯”;
其中桩基检测I类桩占比不低于95%,不能出现II类桩(不包含)以下等级桩。如最终未达到该质量要求,则扣除分包人不超过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3.1.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具有已完成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国内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满足:
单个合同中国内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业绩金额不低于122万元(合同类型不限,须在合同或清单工作内容中体现桩基施工内容及金额)。
供应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并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1.4供应商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不连续亏损,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作为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3.1.5信誉要求
(1)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主体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终以评审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涉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2)自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自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5)自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采购项目所在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供应商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及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8)供应商未被中车集团或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9)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9)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国内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满足:
单个合同中国内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业绩金额不低于122万元(合同类型不限,须在合同或清单工作内容中体现桩基施工内容及金额)。
供应商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①合同或②竣工验收报告或③公司任命文件及业主开具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谈判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2.2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要求
(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至少具备5年及以上地基基础工程工作经验,供应商须提供毕业证书及能够证明工作经验的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作为证明材料。
3.2.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
(1)拟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应符合《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DB32/T 4281-2022)的规定,供应商须根据工期要求、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复杂程度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数量,其他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配备人员。采购人根据现场需要要求供应商完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供应商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4本次谈判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或电子税务局截图。
3.5经查实,若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1文件获取期限:自一般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发布之日起3日内,即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17:00时止。
4.2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上发布的一般性谈判公告及在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https://www.jsygjy.cn)发布的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
4.3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可于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登录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https://www.jsygjy.cn),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谈判文件并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谈判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4如在注册和支付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https://www.jsygjy.cn)在线客服。
4.5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取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汇太路33号积高科技园315室。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5.4响应文件谈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汇太路33号积高科技园315室。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1本次一般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https://www.jsygjy.cn)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为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供应商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宜均须与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采购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文景路57-1号
联系人:孟国庆
电 话:18813099093
采购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联系人:严润泽、孙阳
电 话:15951656008、025-86639813
邮 箱:834367699@qq.com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