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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车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投标邀请函

来源: 2025-08-22

1.招标条件

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车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和中车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车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松江区及后续可能参与实施的其他采购项目的项目地

2.2项目概况及规模

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和中车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拟选取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采购的服务单位:

招标人

预估对下招标规模

预估份额划分

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后续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可能参与实施的采购项目

第一名约70%

第二名约30%

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后续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可能参与实施的采购项目(不包含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相关项目、雄安R1线相关项目)

中车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雄安R1线综合联调项目、上海松江有轨电车T1T2线运维委托管理项目、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科研项目及后续中车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可能参与实施的采购项目

本项目三家招标人将分别与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具体对下招标规模将根据实际开展情况可能存在调整,招标人有增加或减少对下招标规模的权利,具体以实际委托项目采购金额为准,可能出现部分偏差,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

2.3服务内容

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车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12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须为入围2024年中国中车招标代理机构短名单的企业。

3.1.3投标人自202011-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业绩(含工程、材料、设备任一即可),投标人提供以代理机构身份发布的单个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状况均不亏损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3.1.5信誉要求

12022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主体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最终以评标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2)自2022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自2022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5)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及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7)投标人未被中国中车或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投标人黑名单;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8)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投标人须具有自主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专家数量不少于200人,需提供专家数量证明材料,如专家库数据截图加盖公章等。

3.2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含工程、材料、设备任一即可),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服务合同或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2.2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应组建具有工作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能力强的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作为项目团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由投标人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3.5经查实,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期限:自邀请函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2025822日起至202582717:00时止。

4.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及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于2025822日起至20258271700整,联系招标人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前往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710室免费领取。(提供投标申请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若法人参与报名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2591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楼。

5.3开标时间:2025911000(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楼。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投标邀请函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网站上发。招标人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招标人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招标人指定人员联系,招标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招标人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人指定联系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车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址: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

联系人:张工

 话:18792912031

2025822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其他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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