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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园基础设施及房屋更新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土石方运输消纳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2025-08-19

1.采购条件

二七园基础设施及房屋更新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采购项目二七园基础设施及房屋更新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土石方运输消纳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2.2项目概况:二七园基础设施及房屋更新项目场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杨公庄1号二七机车公司现有厂区内。场址东侧沿二七厂路可直通京港澳高速,东距卢沟桥文化旅游区6.7公里,西距北宫国家森林公园9.1公里,北距北京园博园5.8公里,南距南宫旅游景区10公里。项目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场地面积约30.3万㎡(约450亩);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4.11万㎡,其中更新改造面积约9.84万㎡,现状出租面积约4.27万㎡。

2.3谈判范围

2.3.1本项目谈判范围为:基础设施项目土石方外运弃置消纳。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外运弃置(含消纳费):配合装车、外运(运距12km以内)、弃置、空回、车辆冲洗、外部协调、车辆运输路线上的溢撒渣土清理、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等全部工作。

具体内容以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等为准。

2.3.2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数量仅供谈判采用,不作为施工过程计量的依据,计量以实际施工数量为准(且不超过设计数量)。

2.3.3为完成该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前期及过程中其他工作。

2.3.4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2.3.5承包人有权调整本标段分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分包人应无条件接受承包人对分包范围及工程内容的调整,具体内容以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以及承包人的要求等为准。

2.5本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45 计划开工时间:20259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 1015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若实施机构或发包人对工程整体工期进行调整,分包人无条件接受,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工期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2.6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地方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规范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2供应商自202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具有已完成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国内土石方运输或运输消纳工程业绩,且合同中土石方运输和运输消纳工程业绩合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合同类型不限,须在合同或清单工作内容中体现国内土石方运输或运输消纳内容及费用)

供应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并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1.3供应商2022年、2023年、2024的财务状况均不亏损,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的财务报表;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

1202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主体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终以评审个跟我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涉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2)自202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自202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5)自202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采购项目所在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供应商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及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8)供应商未被中国中车或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9)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9)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国内土石方运输或运输消纳工程业绩,且合同中土石方运输和运输消纳工程业绩合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合同类型不限,须在合同或清单工作内容中体现国内土石方运输或运输消纳内容及费用)

供应商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①合同或②竣工验收报告或③公司任命文件及业主开具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4本次谈判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3.5经查实,若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期限: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2025819日起至202582517:00时止。

4.2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上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

4.3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可于2025819日起至20258251700携带报名资料(竞争性谈判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报名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710室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后,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8299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829900分(北京时间)

5.4响应文件谈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其他公告内容

6.1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为准。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人联系方式,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采购人指定联系人。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文景路57-1号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话:18792912031

2025819

 

谈判公告附件

竞争性谈判申请

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计划组织的 二七园基础设施及房屋更新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土石方运输消纳 的竞争性谈判,特此申请。

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注:上述各项必须准确全面填写印章齐全否则报名无效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