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土建01-04工区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2.2项目概况及规模:
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总投资约340亿元,线路起自宁杭高铁宜兴站,经宜兴城区、经开区、周铁,穿太湖,经马山至太湖新城,全长约61.293km,全线地下段48.082km,U形槽过渡段0.882km,高架段12.329km。全线共设站9座,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2座,全线平均站间距约7.6km,近期于宜兴大学城附近设车辆基地1座满足运营要求。竺山湖西至梅梁湖东区间盾构隧道外径13.6m,总长度合计约21.5km,其中穿湖段16.7km。
2.3招标范围:
2.3.1土建01工区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劳务分包:招标范围为宜兴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及工作井主体及附属结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永久性结构工程:①地下车站及工作井:包含车站及工作井结构工程(车站及工作井结构工程、防水工程、格构柱拆除)、附属风亭(风亭结构工程、风亭结构防水工程、冠梁及混凝土支撑施工、格构柱拆除)、出入口(出入口结构工程、出入口结构防水工程、冠梁及混凝土支撑施工、格构柱拆除)、工作井(工作井结构工程、结构防水工程、冠梁及混凝土支撑施工、格构柱拆除);②其他工程内容:工程测量。机电设备、动力照明、通信信号、消防工程等安装及各类管线安装的相关预留预埋工程(含预埋件的采购及安装),因后续专业导致预留预埋工程的变化调整,需要进行的现场整改工作。
(2)临时工程:①设备区、公共区、风井、框架井、施工平台、车站基坑等上下通行所需的步梯和梯笼的制作及安装工作;②人防门安装配合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招标人的要求等为准。
2.3.2土建02工区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劳务分包:招标范围为龙潭路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永久性结构工程:①地下车站:包含车站结构工程(车站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冠梁及混凝土支撑施工、格构柱拆除)、附属风亭(风亭结构工程、风亭结构防水工程、冠梁及混凝土支撑施工、格构柱拆除)、出入口(出入口结构工程、出入口结构防水工程、冠梁及混凝土支撑施工、格构柱拆除);②其他工程内容:工程测量。机电设备、动力照明、通信信号、消防工程等安装及各类管线安装的相关预留预埋工程(含预埋件的采购及安装),因后续专业导致预留预埋工程的变化调整,需要进行的现场整改工作。
(2)临时工程:①设备区、公共区、风井、框架井、施工平台、车站基坑等上下通行所需的步梯和梯笼的制作及安装工作;②人防门安装配合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招标人的要求等为准。
2.3.3土建03工区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劳务分包:招标范围为东氿广场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永久性结构工程:①地下车站:包含车站结构工程(车站结构工程、防水工程、格构柱拆除)、附属风亭(风亭结构工程、风亭结构防水工程、格构柱拆除)、出入口(出入口结构工程、出入口结构防水工程、格构柱拆除);②其他工程内容:工程测量。机电设备、动力照明、通信信号、消防工程等安装及各类管线安装的相关预留预埋工程(含预埋件的采购及安装),因后续专业导致预留预埋工程的变化调整,需要进行的现场整改工作。
(2)临时工程:①设备区、公共区、风井、框架井、施工平台、车站基坑等上下通行所需的步梯和梯笼的制作及安装工作;②人防门安装配合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招标人的要求等为准。
2.3.4土建04工区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劳务分包:招标范围为大学城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永久性结构工程:①地下车站:包含车站结构工程(车站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冠梁及混凝土支撑施工、格构柱拆除)、附属风亭(风亭结构工程、风亭结构防水工程、冠梁及混凝土支撑施工、格构柱拆除)、出入口(出入口结构工程、出入口结构防水工程、冠梁及混凝土支撑施工、格构柱拆除);②其他工程内容:工程测量。机电设备、动力照明、通信信号、消防工程等安装及各类管线安装的相关预留预埋工程(含预埋件的采购及安装),因后续专业导致预留预埋工程的变化调整,需要进行的现场整改工作。
(2)临时工程:①设备区、公共区、风井、框架井、施工平台、车站基坑等上下通行所需的步梯和梯笼的制作及安装工作;②人防门安装配合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招标人的要求等为准。
2.3.5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2.3.6招标人(即承包人,下同)有权调整各标段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投标人(即分包人,下同)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的调整。
2.4本工程工期:
2.4.1各标段工期如下:
序号
工区
总工期
主要工程工期--
主体结构
主要工程工期--
附属结构
2.4.1.1
土建01
工区
(1)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11月19日
(2)竣工日期:2029年5月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279天。
(1)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11月19日
(2)主体结构封顶日期:2026年8月3日
(3)盾构具备吊装下井时间:2026年6月18日
(4)站内二次结构完成时间:2026年8月4日-2026年11月3日
(1)1号出入口、1#、2#风亭开工日期(暂定):2027年7月6日
(2)1号出入口、1#、2#风亭竣工日期:2027年12月2日
(3)2号出入口开工日期:2029年1月7日
(4)2号出入口竣工日期:2029年3月30日
(5)3#风亭开工日期:2029年1月26日
(6)3#风亭竣工日期:2029年5月20日
2.4.1.2
土建02
工区
(1)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12月1日
(2)竣工日期:2029年10月27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427天
(1)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12月1日
(2)主体结构封顶日期:2027年3月3日
(3)盾构具备吊装下井时间:2027年4月3日
(4)站内二次结构:2029年3月4日-2029年6月1日
(1)开工日期(暂定):2029年1月1日
(2)竣工日期:2029年10月27日
2.4.1.3
土建03
工区
(1)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9月28日
(2)竣工日期:2028年6月27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004天。
(1)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9月28日
(2)主体结构封顶日期:2026年5月14日
(3)北端盾构具备吊装下井时间:2026年4月30日
(4)南端盾构具备吊装下井时间:2026年6月3日
(5)站内二次结构:2028年5月29日-2028年8月26日
节点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主体结构形象进度完成不少于21块板(共计39块板)
(1)开工日期(暂定):2027年9月17日
(2)竣工日期:2028年6月27日
2.4.1.4
土建04
工区
(1)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9月19日;
(2)竣工日期:2029年4月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290天。
(1)主体结构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9月19日
(2)主体结构封顶日期:2026年11月25日
(3)站内二次结构:2026年11月26日-2027年4月24日
(4)吊装孔封闭日期:2028年10月2日
(1)开工日期(除1号出入口):2027年2月22日
(2)竣工日期(除1号出入口):2027年9月19日
(3)开工日期(1号出入口):2028年11月2日
(4)竣工日期(1号出入口):2029年4月1日
注:开工日期为暂定,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要求及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2.4.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转换、甲供材料供应及外部影响导致的时间间隔、停工和机械转场等全部因素,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4.3若因发包人或招标人经过合理论证后对工程整体工期进行调整,招标人向投标人告知后,投标人应予以执行,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工期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索赔相关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已完成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结构工程业绩,且该业绩满足:
土建01工区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劳务分包: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37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的类型不限于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工作内容须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结构工程);
土建02工区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劳务分包: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23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的类型不限于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工作内容须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结构工程);
土建03工区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劳务分包: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的类型不限于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工作内容须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结构工程);
土建04工区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劳务分包: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的类型不限于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工作内容须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结构工程)。
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并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状况均不亏损,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3.1.5信誉要求
(1)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主体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最终以评标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2)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5)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及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8)投标人未被中国中车或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9)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结构工程业绩,且该业绩满足:
土建01工区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劳务分包: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37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的类型不限于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工作内容须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结构工程);
土建02工区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劳务分包: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23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的类型不限于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工作内容须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结构工程);
土建03工区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劳务分包: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的类型不限于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工作内容须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结构工程);
土建04工区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劳务分包: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的类型不限于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工作内容须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结构工程)。
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①合同或②竣工验收报告或③公司任命文件及业主开具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
(1)拟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由投标人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3.5本项目共含4个标段,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开标与评标顺序为1标段、4标段、3标段、2标段。若投标人前序标段排名第一,则其他标段不列入中标候选人推荐范围,相应标段的其他投标人按照排名次序递补推荐。
3.6经查实,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标段投标的,须按参加标段数量分别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人民币/包件。
4.2 如在注册和获取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在线客服。
4.3 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弘业东路402-5号亚朵酒店2楼会议室。
5.3开标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弘业东路402-5号亚朵酒店2楼会议室。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文景路57-1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792912031
招标代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王昕晨/李茂/庞昊/于广洋/黄明娟/高晗
电 话:010-8392 3452 /3372(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邮件联系)
邮 箱:wangxinchen1@sinochem.com/ limao1@sinochem.com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