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中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车辆基地风水电设备标包七(散热器、风幕、热风机组、采暖单元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起自雄安新区启动区城市航站楼,经廊坊市接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并贯通运营至北京丽泽商务区。线路全长约86.26km,新建车站8座,地下站3座,高架站4座,地面站1座。全线设置车辆基地1处,占地约49.19公顷。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车辆基地风水电设备标包七(散热器、风幕、热风机组、采暖单元机)采购,本项目共1个标包。
包括但不限于:车程各单体均设置散热器热水采暖系统,大库内采用钢制散热器,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及各单体人员房间采用压铸铝散热器。成组后每组散热器自带 1 个铜质放气阀(手动)。
车辆基地的高大空间热风机组、可调节式风口、风机、盘管、智能网络控制系统(含控制面板)、不锈钢金属软管、供回水阀门、减振装置以及其它安装组件等。
车辆基地采暖单元机,含风口、风机、盘管、控制系统、不锈钢金属软管、供回水阀门、减振装置以及其它安装组件等。
车辆基地各类型风幕,风机、控制系统、盘管及供回水阀门或PTC陶瓷电加热、减振装置以及其它安装组件等。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运输、保险、交货、到施工现场前的装运仓储及保管、安装指导、检测试验、调试验收、设计联络、接口协调、培训、质保及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
详见第六章需求一览表。
2.3供货周期:2025年7月30日前交货至买方现场,并在交货后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具体以订单为准。
2.4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质量保证期:自初期运营之日起计算,初期运营开始后投入运行的设备,自设备本身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24个月(产品有特殊要求的,按技术文件执行)。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代理产品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标包内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如制造范围内产品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标包内设备制造商声明。(制造商声明及授权需提供以下产品:散热器设备、风幕设备、热风机组或采暖单元机设备)。
3.2 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已完成的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房建或市政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供货业绩,并提供以下此次投标绑定制造厂家业绩:
①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的散热器设备供货业绩;
②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万元的风幕设备供货业绩;
③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热风机组或采暖单元机设备供货业绩;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设备验收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合同中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中的具体表述。
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设备验收报告(或其它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合同中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中的具体表述。
3.3 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内不连续亏损(如2024年未完成审计的,21年至23年不连续亏损)。须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前述规定年份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为代理产品投标的,提供所代理产品厂家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信誉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查询日期均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相关主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记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①仅在事件调查过程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时会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投标人查询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即可。
3.6 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0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11 投标人未被中车集团或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供应黑名单。
3.12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且承诺本次提供的纳税等级真实有效。
3.14 其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25年4月8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标段投标的,须按参加标段数量分别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人民币/包件。
4.2 如在注册和获取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在线客服。
4.3 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弘业东路402-5号亚朵酒店2楼会议室。
5.3开标时间:2025年4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弘业东路402-5号亚朵酒店2楼会议室。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rrcgc.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中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13A-802
联系人:高先生、王女士
电 话:16639536539、15849195779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李茂于广洋/黄明娟
电 话:010-8392 3372(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邮件联系)
邮 箱:limao1@sinochem.com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