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长江公司在武汉市科技局领取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这标志着长江公司自2009年5月25日(发证之日)起,正式成为国家科技部、湖北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础,是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生力军。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国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在2008年开始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税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运营一年来,已具备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并致力于铁路货车高速重载技术的研究,不断提升研发能力,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具备了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今年初公司正式启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前期经自我评价、网上注册登记、准备并提交材料、审查认定、公示及国家科技部核备五个评定流程后,公司最终于5月25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这一殊荣。
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每年可享受减免企业10%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也为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更好融入到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工作平台创造条件, 对于提升公司形象,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工作,促进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方面都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