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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六不准

来源: 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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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将受到处罚。近日,公司出台《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对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作了廉洁要求。

        《规定》明确,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是指公司领导人员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升学、开业庆典等事宜,不准有以下六种行为: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或者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用公款报销或在管理服务对象单位报销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工作秩序。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同时,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实行报告制度,要如实填写报告表,签订廉洁承诺书。对违反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各级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对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负有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发生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