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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公告——中车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二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结算项目

来源: 浏览次数:297 日期:2023-10-26

中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中车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二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结算项目”进行公开竞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中车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二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结算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约定的全部造价咨询内容;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北科兴路、宏祥六路一支路路口东北;

工程规模:本项目共计投资约15990万元,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暖通空调、10kV配电系统、变电系统、10kV柴油发电系统、不间断电源、弱电智能化、极早期报警、监控中心、综合布线等基础设施以及机电系统集成交付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 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出具承诺函)。

2.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上述网站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需含有查询时间,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4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具有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竣工结算审核业绩,投资金额≥1亿元或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项目内容等)。

2.5被中车集团及下属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承诺函)。

2.6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或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投标方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7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高级职称(提供证明文件);

2.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竞标文件时携带资料:

3.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一个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4竞标公告附件所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公章。

四、购买竞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5层中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3竞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  上午10:00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5层中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6日    上午10:00  

6.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5层中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前投标单位须将标书送达指定地点。

6.3要求:本次开标采用视频方式,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视频会议。(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截至开标时间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竞标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5层中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安工

电    话:18911219416

邮    箱:015500001194@crrcgc.cc

附件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