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员工在成长过程中公司提供的奖励政策

来源: 2016-04-20

一、岗位工资奖励办法

1、对在职业技能鉴定中取得中级证书且被聘上岗的人员,可比本岗位工资标准级增加1级;取得高级证书且被聘上岗的人员可比本岗位工资标准级增加2级;取得技师资格证书且被聘上岗的人员,可比本岗位工资标准级增加3级;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书且被聘上岗的人员,可比本岗位工资标准级增加5级。

2、为激励员工钻研技术、一专多能,对从事第二技能的员工(具有职业技能鉴定书),且日常表现突出、工作满负荷的,可比主岗工资标准高定1级。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员工,如出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岗位要求不符的情况,岗位工资标准视情况适当上浮或下浮1-3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