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销售信息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废旧物资销售小组对本公司所属的废旧物资进行招标销售。
一、参与投标单位的条件。
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下列资质:
1、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注册资金(人民币)有色金属3000万以上,非金属100万以上,以废旧物资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实体企业。
2、提供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参加投标的,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资料。
4、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购买、分解、装卸运输能力并承担相应责任。
5、中标单位必须先支付货款才能提货(不低于估值的总额),并自行承担废旧物资的装卸、运输等费用。
6、企业信誉财务状态良好,无违约记录,并提供投标前6个月银行流水账。
7、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为合格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报废物资竞价销售活动。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资格文件: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受委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本复印件(审查原件)。
(3)、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企业纳税登记证复印件(审查原件)。
(4)、 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审查原件)。
(5)、提供公司法人代表资格认定书。
2、投标人须要提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确保在截至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汇款后请及时通知联系人,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3089226
二、投标销售情况说明:
1、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购买、分拣、装卸运输能力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责任。
2、本次招标不接受挂靠、分包、转包、联合体单位投标。
3、本次销售废旧物资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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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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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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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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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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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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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铁砂尘及氧化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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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磅计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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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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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2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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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招标销售废旧物资以入库实物为准,应标方应以每吨价格应标,不分好坏,执行统一价格,不扣除杂质。
5、对于入库废旧物资,本公司有权优先满足内部利用废旧物资,优先利用的废旧物资不在销售范围内。
6、本次投标销售废旧物资中标单位按收到中标通知后1日在签订销售协议后两日内按中标单价预计销售数量总金额交纳预付款,中标单位从中标单位账户汇入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账户。
7、中标人必须按公司指定地点、指定线路组织装运。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监装、监磅报关。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确定投标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每一项条款,并做好投标准备。
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为降低风险,投标人应多做现场了解和调查,所投标价格一经中标,价格不作任何调整,中标价格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所有能力和条件,按销售废旧物资信息要求进行合理竞价。
4、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阅读误解、漏看所导致的失误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不得恶意串通、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竞价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规定
(一)、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转账。请于指定的时间汇达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润林荫路分理处
账号:13001625509059300300
注意转账时需注明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因此造成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销售协议履约保证金,在销售协议履行完毕后,提供完工证明7个工作日内返还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息)。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自动退出投标。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有效期内故意违反招标规定,导致招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4、中标人不具备分拣、装卸、运输能力,承担相应的费用及责任。
5、中标人3个自然日/日历日内不履行分拣、装卸、运输义务,造成公司生产隐患。
6、中标人不按公司指定地点、指定线路组织装运。有影响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监装、监磅报关等行为。
7、中标人不遵守国家及公司安全、防火、报关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8月22日上午8:00前(北京时间),将上述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liuyaohua@tangche.com邮箱。(发送内容须小于20M,资料不全或发送至非指定邮箱视为未报名)。通过资格预审并接收到邀请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