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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七个方面着手完善央企采购制度

来源: 2007-08-16

从七个方面着手完善央企采购制度

    上世纪80年代初招投标方式被引入到中央企业的采购工作以来,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引进国际先进技术、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预防遏制腐败和商业贿赂、推进体制改革乃至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招投标采购制度已成为多数中央企业的主要采购手段并逐步得到完善,广泛应用于机电设备进口、建设工程发包、科研课题立项、药品采购、办公用品采购等领域。

    在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方面,中央企业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设立集团采购部门,负责集团内部的集中采购工作;二是设立二级采购子公司,通过内部关联交易开展采购活动;三是委托独立的专业采购公司为集团提供采购服务。实践证明,中央企业完善采购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

    有利于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央企业采购制度通过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比较优势法则,立足现有基础,实现企业内外部资源的充分调配;通过运用现代供应链管理理念,注重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实现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产出水平的持续提升;通过设置统一严格的采购标准及规范的管理尺度,推进节能降耗,推行清洁生产,鼓励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有利于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采购制度将采购方和供应方共同置于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中。通过评标委员会制度,以民主决策代替了个人决策;通过外聘行业专家制度,以科学决策代替了盲目决策;通过事先确定详细的评标原则,以客观评价代替了主观评价;通过严格规范的采购流程设计和文本制订,以规范采购代替了随意采购;通过建立投标人信用管理体系,有效地改善了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和诚信度。这一系列方法,从制度上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堵塞了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的渠道,降低了企业和社会的交易成本。

    有利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将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作为保持其技术垄断利益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此加大了发展中国家及其企业获取技术的难度。通过全球采购,中央企业能够引进跨国公司的技术和关键设备,发挥后发优势,通过吸收消化再创新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中央企业在采购过程中把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产业政策认真落实到招标文件中,利用合法、合规的竞争手段,引导投标企业加强技术引进与合作、加大自主创新的投入,同时推动国内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将研究、设计、生产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和产业化能力,提高技术设备的国产化水平。

    多年来,中央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广泛借鉴国际惯例,遵循WTO采购规则,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需要的发展模式,通过实施以下措施,规范采购活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是建立健全配套法规体系。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要求,制定采购管理办法和涵盖相关领域招投标各环节的规章制度,为加强招投标管理、培育采购市场、规范招标投标单位的行为提供业务指导和制度保障。

    二是合力推进招标采购工作。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各部门通过明确分工、加强交流、密切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合监督,在规则制订、执法监督、重大案件处理等方面协同一致,多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招标采购工作。

    三是用信用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市场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将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与市场监管制度结合起来,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市场淘汰机制,规范市场行为。制定相关人员如评标专家及供应商的管理办法,明确其资格条件和评审程序,除对其进行定期考核外,还要对其在每次采购过程中的表现进行动态跟踪和评估,及时清除不合格的人员。

    四是用电子采购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统一的招投标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实现网上发标、网上开标、内部局域网评标,形成评标专家库与供应商管理平台、合同履约及监督管理平台,在招投标领域实现全面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推进招投标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

    五是明确职责,强化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分级负责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使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充分发挥企业自律的作用,建立起行政监督管理与企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机制。

    尽管央企在采购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我国的采购市场仍然处在发展阶段,采购体制机制、民主法制监督和企业自律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2006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首届中国招标投标高层论坛上,来自上百家企业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代表,就如何完善招投标采购制度,分别从制度建设、机制创新、行政监督、诚信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针对中央企业采购制度的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七个方面着手予以完善。

    一要重视采购制度建设。中央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打造核心竞争力,一些重要骨干企业要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这些企业势必与其它世界一流公司进行面对面的竞争。这就要求中央企业必须在采购制度上与国外先进企业对标。当前,通过完善采购制度,一方面要确保采购的各类物资、设备与技术的质量,提升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要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二要稳步提高采购工作者的素质。招标采购制度引入中央企业以来,一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员工素质不一、专业水平不到位甚至法制意识淡薄等问题,因此采购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必须坚持不懈地对采购人员加强教育与培训,提高法制观念和专业水平;加强监督和管理,探索培训与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提高从业者的素质和采购部门的整体水平;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研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效机制,开拓符合中国国情的采购模式。

    三要发挥采购的规模优势,降低管理成本。中央企业通过实施集中规模采购,可以打破地区垄断和地方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实现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和精细化管理。同时,利用采购的规模优势,对提高企业系统投资决策的科学和民主水平,促进企业增强市场意识和法律意识、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管理成本、保障企业资金的有效使用也具有重要意义。据统计,2002—2006年,招标额年均增长幅度约为40%,通过招投标节约的工程建设投资一般在10%—15%,有的地方和企业的平均节资率达到20%左右。

    四要应用现代物流技术,优化供应链管理。中央企业通过引入现代物流理念和技术,优化供应链管理,加强多方合作与联动管理,可以有效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市场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在招标采购领域引入信息管理系统,还有利于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优化业务流程,缩短项目周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

    五要形成项目法人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监督的采购管理格局。自2000年实施《招标投标法》后,招标采购制度逐渐深入人心,配套法规逐步完备,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方面和重点环节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政监督体制初步确立,部门协同配合得到加强。在现有管理框架下,实行项目法人对采购质量的负责制,充分发挥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力量,将有利于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性、公平性与公正性,树立企业优良的社会形象。

    六要落实采购制度,鼓励采购国产化。中央企业在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产业政策时,可以利用合理的采购规则,通过招标活动规范供货市场,促进国内企业加强技术引进与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设备国产化水平,振兴国内制造业和民族工业。鼓励对国内物资、设备与技术的招标采购,将有力推动重大设备国产化的研制和技术水平的提升。

    七要发挥采购制度的反腐倡廉作用,预防和遏制腐败。“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采购制度、严格的招投标工作监督体系和法律保障机制,将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可以规范招投标市场,有效预防腐败和商业贿赂,起到间接保护干部的作用。

    作者:许高峰,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
  
 
  来源:《求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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