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力机车有限公司2021年VOCs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项目竞标公告(二次)
1、竞标编号:2021ZB-ZC-018
2、项目名称:天津电力机车有限公司2021年VOCs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项目
3、项目内容:内容详见附件服务需求
4、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约记录,近三年(2018-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竞标中同时投标;
(4)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自动监控(气)运维资质人员不少于2人,提供社保证明;
(5)具有服务大型企业自动监控运维业绩;
(6)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6、报名及取得招标文件时间:
6.1有意向的投标方可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11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公开竞标投标报名见附件)。
6.2 报名满足3家及以上后,采购人于2021年4月11日15:00时至17:00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投标方提供竞标文件(本竞标文件免费),未购竞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7.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按竞标文件规定时间现场递交到天津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培训中心1楼招标办。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8.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26路2778号
联系人:乔鹏飞 联系电话:022-25619790/17695951522
邮箱:tjgszbb.tj@crrcgc.cc
10.竞标公告发布媒体
天津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tj)与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
监督电话:022-25619726(审计) 022-25619823(纪检)邮箱:tjgszbb.tj@crrcgc.cc
附件:1.
公开竞标投标报名表
竞标文件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
|
投标人代表
|
|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
|
投标人代表联系邮箱
|
|
报名日期
|
|
投标单位地址
(详细信息)
|
|
备注:请贵单位将此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pdf编辑文件名“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发送到竞标公告指定邮箱。
2.项目服务需求
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1.竞标内容:天津电力机车有限公司2021年VOCs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项目
2.工程地点:天津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3.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承诺
负责承担合同期内2张SM卡通讯费用。
2.技术要求
1、按国家和省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负责设备运行服务,提供真实的自动监控数据并稳定上传。
2、协助甲方获得环保补贴。
3、保证自动监控设施的通讯传输。
4、自动监控设施的药剂、标准物的供应和更换。
5、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护。
6、自动监控设施校检。
7、自动监控设施软件正常升级维护。
8、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档案建设。
9、按照相关规定报送统计报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考核等。
10、协助甲方获得上级环保部门财政补贴。
11、设备异常时负责采用手工监测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
四、具体要求:
1、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
2、保证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和运行维护必需的房屋、电、安全、防火、防盗、防漏、通讯等基本条件;
3、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要求,建立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
4、将自动监测设备按照有关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稳定联网,保证当年累计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90%以上,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5、及时向甲方报告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检修、停运、事故及处理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异常数据进行标记处理,将标记信息报告甲方主管部门。
6、自动监测设备的操作和运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要求,符合仪器设备厂商提供的运维手册或者使用说明书;
7、自动监测设备应当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要求定期校准,定期开展手工比对校验,并制作校准、校验记录;设备所需的试剂、标准物质和质控样,应注明物质名称、制备单位、制备人员、制备日期、物质浓度和有效期限等重要信息;保证标准物质或质控样标注浓度与实验室测定结果误差符合技术指标要求;
8、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的,应当于发生故障后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并在4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停运期间,负责采用手工监测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并向甲方报送监测数据,同时向甲方报送原始监测报告。
9、自动监测设备的部件等需要进行更换时,应当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报告,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实现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停运期间,负责采用手工监测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并向甲方报送监测数据,同时向甲方报送原始监测报告。
10、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或设备更换不能正常使用期间,负责开展手工监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11、自动监测数据及相关记录应至少保存3年,保证自动监测历史数据可在自动监测设备上调取查阅;相关记录关键信息应完整,至少包括日常巡检、停运、故障及其处理、易耗品更换、标准物质更换和校准、校验记录等;
12、日常巡检服务,巡检内容:
(1)检查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状态、主要技术参数判断是否正常;
(2)检查纯水供应、取样系统、内部管路是否清洁通畅;
(3)检查站房电路、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4)对于使用气体钢瓶的设备,检查气密性、气压是否达到要求;
(5)检查设备载气有效期和余量,及时更换和添加;
(6)检查数据传输系统,看设备和数采仪、上位机是否一致;
(7)对于没有自动调零、校正功能的设备进行手动调零、校正;
(8)站房环境清洁,各类辅助设备检查,保证设备所需的温度、湿度等正常运行环境等。记录应及时报甲方归档。
13、定期维护服务,维护内容:
(1)清洗取样系统管路、内部管路、各类探头;
(2)清洗设备计量单元、反应单元、加热单元、检测单元;
(3)检查各类设备转换系统、曲线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
(4)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5)在现场进行一次实际样品和质控样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验收规范指标;
(6)检查设备接地情况;
(7)检查各类电磁阀、泵、电极、探头工作状态,必要时进行更换;
(8)检查各类活塞、密封圈、内部导管、连接头是否工作状态,必要时进行更换;
(9)检查设备其他常用易耗品工作状态,进行定期更换;
(10)进行一次设备重复性、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实验,实验结果符合验收规范指标;
(11)检查数据存储、通讯系统工作状态,做好数据备份,保证数据不丢失等。整体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如需停用检查的,需事先报告甲方;
(12)配合上级环保部门,接受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及校验。设备进行维护后,使用和运行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校准检查,如设备进行了更换,在使用和运行前对设备进行校验和比对实验,其结果符合验收规范指标。
14、提交相关技术档案:
(1)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按时提交所需数据、周报、月报等报告文件;
(2)设备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重复性、实际样品比对、质控样试验的例行记录;
(3)设备运行报告、定期巡检、维护保养记录;
(4)设备维护、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
(5)检测机构的检定或检验记录等。记录应及时报甲方归档。
15、有偿提供设备扩容服务;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16、设备运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17、设备部件维修、更换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由乙方免费维修、更换;2000元以上
的由甲方出费用进行维修、更换。
三、投标要求
1 根据以上提出的项目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提出完整的服务方案。
2 投标人须对服务要求中提出的服务承诺及其它具体要求作出完整的承诺。
3 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竞标文件的要求完整制作。竞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按照格式编制,没有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