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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降薪不会影响央企老总积极性

来源: 20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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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开始,《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外界将之解读为降薪。我觉得叫限薪更合适。这是中央从更深层次考虑从而做出的一种制度性要求,我们必须拥护。


  怎么搞好国有企业,关系到中国未来能否持续健康发展。未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一定是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加民营企业三股力量的合力,都不能忽视。


  西方国家国有企业很少,而且大部分属于公共服务类。其制度在设计过程中,就排斥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这一点从西方自由竞争经济学来说有道理,因为要保持竞争的公平性。但是,他们强调的这种竞争的公平性,实际上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来讲是不公平的。因为这些跨国公司拥有的资本能力、市场能力、技术创新能力,远远高于其他国家的企业。如果后进国家采用同样路径,一定会输。


  中国的这种制度安排,培育了很多大企业,而且带动、培养了很多优秀的民营企业家。所以,攻击我们的国有企业,实际上是在攻击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动摇我们的经济基础。但国有企业毕竟得到国家大力支持,在保持竞争优势的同时,如果企业主要领导人拿很高的薪酬,容易成为别人攻击的对象,与中国现阶段人们对国企领导人的要求有差距。因此,现在中央规定,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要保持一定水平,不能太高,要跟职工平均收入挂钩,要跟效益挂钩,要跟贡献挂钩。


  从战略上讲这是对的,将有利于均衡国企、民企和外企之间的利益。我个人认为,这种制度性安排不大会影响央企主要负责人的积极性。因为中国改革开放造就了我们这一代人,每年个人收入的变化,对其积极性不构成影响。薪酬降10万、多10万起码不会影响我的积极性。当然,除国企主要负责人之外,企业薪酬体系应当与市场接轨,应该尊重市场规律。我更在意的是调动下属的积极性,这是作为一个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市场上成败的关键因素。


  另外,不要以为我们会给自己随意涨工资,一方面国资委有明确的制度规范,另一方面受制于市场的约束,我们也要基于行业判断,综合考虑行业平均待遇多少能留住人,不是想涨就能涨。


  (本文章摘自2月10日《人民日报》,作者为恒天集团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