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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所获2016-2018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来源: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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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常文明委〔2019〕11号文件,戚墅堰所荣获2016-2018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年来,戚墅堰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引领行业,服务地方”的理念,在文明创建上展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上,戚墅堰所完善了品牌建设与管理相关制度,切实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企业运营。在抓住关键要素,提高员工素质上,戚墅堰所积极开展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培养,以丰富多彩的培训、文体活动丰富员工工作和生活。通过广泛宣传一批先进人物典型,在戚墅堰所内部形成了“比、学、赶、超、帮”的良好氛围。在关爱员工生活,打造企业和谐文化方面,戚墅堰所立足员工需求,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员工切身利益的办法,解决员工实际困难。

据悉,“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评选活动是由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选活动。此项荣誉的获得,是对戚墅堰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