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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司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来源: 2017-01-18

近日,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大同公司获得2014-2015年度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大同公司紧紧结合中心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形成了文明创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中心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公司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上狠下功夫,保证了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以机制制度建设为依托,大同公司基层单位文明创建率达到100%,通过领导班子建设、生产经营、现场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7个方面,实现了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时考核,并建立起“文明单位”评选“一票否决”制度,有力增强了文明创建活动的制度保障。同时,大同公司连续多年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精神文明之星”的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榜样的带动作用,优化文明创建的激励机制,营造出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员工文化艺术节、“唱响劳模赞歌践行前进精神”劳模事迹分享等多项特色活动,进一步在全体员工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员工“正心正道,善为善成”,培养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员工队伍,搭建起文明创建的广阔平台,有效夯实了公司文明创建活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