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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08标项目坊明路站降水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2023-10-27

1.招标条件
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08标项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08标项目坊明路站降水专业分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
2.2项目概况及规模:
坊明路站,为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第20座车站,车站位于泰伯大道与坊明路交叉路口,沿泰伯大道东西侧敷设。本站为装配整体式地下车站,装配范围为主体结构150m范围,不含盾构机。车站中心里程为CK22+856.626,车站外包总长203.85m。结构形式为地下两层岛式车站,采用明挖法施工。车站总面积为13366平方米,其中车站主体建筑面积8846平方米,车站附属房屋建筑面积452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
2.3.1招标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所有井点:包括但不限于①成井(包括地面开孔、破除清障、成孔、安装泥浆箱、泥浆装车、安装井管、安装水泵、安装挡水装置、填滤料、洗井、井管堵漏、地面抽水管线连结、排水暗管埋设、拆管等);②降水运行(包括试抽水、降水井观测平台搭设(如有疏干井)、过程管理、基坑内所有明水及汛期雨水汇集抽排单独作业、维修、技术服务等);③封井等全部工作内容;④不含正式降水施工中水电费用;⑤对开挖范围含水层特性进行分析,根据特性决定是否使用轻型井点进行疏干降水。乙方应详尽提供井点布置图、抽水及打井方案,其打井方案和打井数量必须经甲方审批同意;各类井做法严格按照确认方案执行,若实际施工未按方案施工,后续整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对降水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并配合甲方完成两次降水专项方案评审及相关方案评审费。过路暗管从挡水墙到排水沟埋设管子,由乙方负责,排水沟由甲方负责。
(2)基坑开挖条件验收前,需进行微承压水含水层进行验证试验,微承压水含水层主要是进行止水帷幕的封闭性试验,检查出水量与土层的渗透性情况,根据出水的数据情况,分析判断降水的效果,作出修改与改进。
(3)杂物清理、施工完毕后杂物打扫、倒运、清理堆集以及按照设计图纸规定及按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其他为完成工程进行的项目;乙方提供降水专业深化设计,配合总包完成方案评审。
(4)工程范围内所需的工程质量检测,全部由乙方负责施工。
(5)施工完成后的场地清理、材料装卸车、材料过程报验资料填写、竣工验收前站内清理、缺陷处理、工序资料填写等项目。
(6)配合甲方进行各类相关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施工资料、工序报验资料、竣工文件等资料的整理、编制。应业主要求合同备案的办理,特殊工种人员证件的办理及上报。
(7)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需的各项其他工作和辅助措施,包括各类相关施工证件的办理,所有临建工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场内转移、安拆、调试、使用,原材料进场后的试验、检验及场内转移,工程质量的测试、检验,现场按甲方规定区域摆放材料、机具严禁乱堆乱放,必须保证道路通畅等均包括在本工程范围以内,乙方施工所必需采取的安全、文明、环保等施工措施也包括在本工程范围以内。
 (8)人员进退场、机械设备的场内转场、清理平整施工场地、降水井点(含水位监测井)位处的路面破处、钻机安拆、井管装配、钻孔、护臂、成孔、沉管、滤料回填、洗井、降水运行、泥浆制作以及弃置、损坏井的维修及提供相关数据,井管拆除(含人工、材料及机械)、封井(含人工、材料及机械)、发生的生产废料清理工作、生活临时设施及施工人员食宿、场地清理、施工期间的底下障碍物排除(正在使用的管线、大型砼基础除外)。
(9)运行期间的降水井及观测井围护(含人工、材料及机械)及各类降水井降水周期内的抽水运行时间,包含降水平台搭设(运行期间)。
(10)所有井口都必须装有水表,以便统计每口井的抽排水量是否符合甲方工程部的技术交底和满足本工程的降水效果;期间按照甲方节点要求提供降排水抽水记录及抽水统计报告,相关附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提供。
2.3.2为完成该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前期及过程中其他工作。
2.3.3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2.3.4承包人有权调整本标段分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分包人应无条件接受承包人对分包范围及工程内容的调整,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等为准。
2.4本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065天。入场时间以承包人通知为准。
若实施机构或发包人对工程整体工期进行调整,分包人无条件接受,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工期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节点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应具有1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降水工程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65万元,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
(3)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均不亏损,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
(4)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查询日期均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相关主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记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5)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及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7)投标人未被中车集团和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2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要求:
(1)分包项目负责人要求:
1)分包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分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分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
4)分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并完成过我国境内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6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降水工程业绩;
5)分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1)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具备3年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降水工程施工经验。
(4)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苏建建管【2014】701)的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由投标人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3.6经查实,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期限:自公开招标公告在https://www.crrcgc.cc/gc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2023年10月28日起至2023年11月1日17:00时止。
4.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https://www.crrcgc.cc/gc发布的招标公告及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于2023年10月28日起至2023年11月1日前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新芳路32号无锡地铁5号线08标项目部领取。提供投标申请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若法人参与报名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报名后,通过银行转账购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可开具等额发票
银行账户: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1064090104001454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马镇支行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智慧路信息港B座15楼开标室。
5.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智慧路信息港B座15楼开标室。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https://www.crrcgc.cc/gc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78号锡东创融大厦A座301-218
联系人:李先生 薛先生
电  话:18813071076  18120739301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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