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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项目南闸站(含区间)、青阳站(含区间)、徐霞客站(含区间)二期及末期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2023-09-19

1.招标条件
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中车城市
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
项目南闸站(含区间)、青阳站(含区间)、徐霞客站(含区间)二期及末期道
路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
2.2项目概况及规模:
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南闸站(含区间)、青阳站(含区间)、
徐霞客站(含区间)二期及末期范围内的道路工程。
2.3招标范围:
2.3.1招标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铣刨沥青面层、拆除老路、新建沥青混凝土
道路、铺装透水砖、花岗岩,井座井圈改造、加固,安砌路侧石等。
(2)临时工程
1)临时设施(围挡、安全防护棚、办公室、食堂、工棚、宿舍、仓库、机
械操作台、钢筋加工厂、消防设施等);
2)场内施工用水申请及安装、临时排水排污措施;
3)场内施工用电的申请及安装;
4)三通一平及施工区域内垃圾、障碍物清除及处理等;
5)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文物保护及监测等;
6)管线迁改、绿化迁移等其他市政工程的配合、协调工作;
7)施工范围内公用管线和市政管线搬迁后,对施工有影响的废弃管线的拆
除、弃置工作;
8)施工范围内各种原因引起路面、桥梁破坏(如各类的管线迁改、施工车
辆超载、不文明施工)后的恢复工作(满足施工期临时交通通行);
9)交通疏解的配合、协调工作,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及市政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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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维修、保洁、恢复工作(满足省、市、区交通、道路管理部门对施工临时
道路的日常管理、维护标准);
10)临时工程的施工、安装、维修、养护及拆除等(含用于管线迁改维修、
养护及拆除,如高点监控、治安监控、智能监控、路灯及路灯箱移位等);
11)工程完工后,按照承包人指令及时拆除临时设施、破除地面硬化等,完
工清场。
2.3.2为完成该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前期及过程中其他工作。
2.3.3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2.3.4承包人有权调整本标段分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分包人应无条件接受承
包人对分包范围及工程内容的调整,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
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等为准。
2.4本工程工期:
以满足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市政管线迁改、车站及区间主
体工程施工需要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
若实施机构或发包人对工程整体工期进行调整,分包人无条件接受,并全力
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工期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
许可证,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
质;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节点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应具有1项道路工程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6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
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
(3)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不连续亏损,投标人提供有
效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若提供合并报
表,以合并报表为准);
(4)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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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
或诉讼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查询日期均在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相关主体(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
查询记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
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5)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
(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及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7)投标人未被中车集团及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中车城
市发展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2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二级(或以上)或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
投标人名称一致;
2)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
3)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
办法》(苏建建管【2014】701)的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由投标人所
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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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经查实,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投标
(或中标)资格的,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
的,赔偿相关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期限:自公开招标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crrcgc.cc/gc)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
年9月23日17:00时止。
4.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crrcgc.cc/gc)发布的招标公告及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于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9月23日17:00时止前往江
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信息港B座15楼1512室领取。(提供投标申请表、加盖投
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若法人参与报名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报名后,通过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可开具等额发票。(需注明投标人名称、用途:购买标书、
投标工程名称及标段)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322000600013000516882
开户行:交通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
信息港B座15楼)开标室。
5.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9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信息港B
座15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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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crrcgc.cc/gc)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信息港B座15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813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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