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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劳务分包评标结果公示

来源: 2017-12-07

 

一、招标项目编号: ZXSZ-CM-LW-001。

二、招标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概况

崇明区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劳务分包,包括:三星镇、堡镇、港西镇、港沿镇、竖新镇、新河镇、中兴镇的劳务分包,工程量如下表所示(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计算为准)劳务部分估算额为65,330,137.05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1

净化槽及活性生物滤床安置

10778

2

回填方

m3

397697

3

余方弃置

m3

56122

4

排水、降水

昼夜

19850

5

挖基坑土方

m3

254661

6

垫层

m3

6662

7

挖沟槽土方

m3

142439

8

路面修复

m2

15233

9

预制顶板

m3

861

10

其他

——

1

 

 

 

 

四、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17年1128日。

五、开标日期:2017年126日10:0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苏州市胜浦镇银胜路115号2楼会议室

七、评审结果

1.评标专家组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汇总各投标人得分后,各投标人的分及排名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得分

排名

备注

1

苏州顺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92.9

第一名

 

2

济南聚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67.4

第二名

 

3

山东长青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66.5

第三名

 

2.评审结果招标委员会审批同意具体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顺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济南聚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长青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八、公示有效期:2017年127日至2017年129日。

说明:

1.投标人认为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中国中车大厦15审计(纪检监察部)投诉。

2.投诉电话:010-52608498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如质疑或投诉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

4.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中标人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