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14日,公司总部设在湖北省武汉市,注册资金23.838688亿元,现在岗员工7800人,下辖武汉分部、株洲分公司、常州分公司、铜陵公司(子公司)和斯威公司(全资控股公司),具有铁路货车新造13,200辆/年、铁路货车修理16,000辆/年、铁路车辆各型车轴100000根/年、铁路车辆铸件68000吨/年。是中国中车旗下铁路物流装备研发、制造、修理、销售与服务的核心骨干企业,是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建设成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现代物流技术及装备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多式联运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中国多式联运创新实践企业、中国多式联运竞争力服务品牌。
公司研发和制造的新型货车转向架和铁路货车已成为我国铁路运输“高速、快捷、绿色、安全”的主要定型产品,填补了多项国内空白。公司铁路车辆产品行销全国,出口欧洲、非洲、美洲、澳洲、中东、东南亚等地区和国家,为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了累计20000辆铁路货车和专业化服务。
长江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和“谁使用、谁控制,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恪守污染排放达标的底线、坚守依法合规的红线。
2008年,公司依据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了以环境保护责任制为基础的系列管理制度,规范了环境保护的工作流程和标准。10年来,环境管理体系及其管理绩效也得到了持续的改进,株洲分公司、铜陵公司公司先后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所属公司多次荣获“绿色企业”,“环境友好企业”“节水示范企业”,株洲分公司更是获得国家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荣誉的企业之一。
公司将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坚持两手抓不动摇,一手抓污染预防、一手抓污染综合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环境宣传教育和环境管理双管齐下,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并强化执行;坚持推进清洁生产、精益制造,发展循环经济,为公司的绿色发展催生动能;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坚持落实环保责任追究制,确保守住环保底线和红线。为客户提供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致力于把公司打造成为全球一流物流装备系统供应商。
公司的安全环境方针是:“诚信守法、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绿色安全”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武汉分部地处湖北省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是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直属生产基地,法人为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磊。主要承担铁路货车车辆的制造和修理业务,其中:具有敞车、平车、棚车、罐车、特种车等5大系列12种型号车辆的制造资质和能力,规划生产纲领为6000辆/年;具有敞车、平车、棚车、罐车、长大货物车等5大系列38种型号车辆的修理资格和能力,规划生产纲领为10000辆/年。2018年被列入武汉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具体见《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2018年武汉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武环〔2018〕5号)。
二、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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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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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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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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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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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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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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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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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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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
铁路货车研发、制造及修理;城轨车辆修理;铁路配件制作;集装箱及金属压力容器、制冷装备、隔热材料、金属结构制造;汽车批发;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国内营销及出口;生产及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出口;试验验证和质检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及软件销售;装配式智能建筑制作及安装;汽车销售;房屋、设备租赁;仓储服务;管理咨询;铁路专用线运运输。(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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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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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治理方面
我公司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粉尘,对油漆涂装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吸附、过滤、水帘等方式进行处理,工业粉尘采用布袋、滤筒等除尘技术和设备进行处理。经监测,外排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2.废水处理方面
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生活污水,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石油类。武汉分部建立日处理能力1200t的污水集中处理站,主要处理工艺为:隔油沉淀+生化曝气池+气浮处理池+消毒回用。经处理后部分中水予以回用,其它废水通过城市排污管网进行武汉市黄家湖污水处理站。武汉分部污水处理站排污口排放污水全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治理方面
公司的厂界环境噪声经上级环境监测部门监测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值,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在固体废物处置方面
我公司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漆渣、废油泥、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钢、废弃包装物、工业垃圾等。固体废物委托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国家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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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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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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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通过验收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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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车集团武昌车辆厂铁道车辆新造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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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环函[2006]3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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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环函[2011]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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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车集团武汉江岸车辆厂铁道车辆修理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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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环函[2006]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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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环函[2011]5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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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07年武昌车辆厂、江岸车辆厂整合为现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武汉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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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排放口
排放口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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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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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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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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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家湖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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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排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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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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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15-2018-00107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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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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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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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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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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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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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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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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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车辆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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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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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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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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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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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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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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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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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水量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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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数量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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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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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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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2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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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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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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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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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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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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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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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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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
|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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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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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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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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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50
昼: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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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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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18年5月公司法人变更为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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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水环境排污信息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武汉分部排污实现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外排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2018年废水排放信息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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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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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浓度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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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限值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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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总量
(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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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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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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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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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
61.7
|
500
|
15.97
|
间接排放
|
是
|
2
|
氨氮
|
9.38
|
45
|
2.32
|
间接排放
|
是
|
3
|
石油类
|
6.43
|
20
|
1.66
|
间接排放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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